关于组织2016年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 工程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01-13 17:14

各会员单位、分支机构、有关单位:

循环经济发展,促进技术创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循环经济的重要基础工作,可加速 “五位一体”发展。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已连续五年开展了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以下简称“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申报、建设、管理及考评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已初步形成了钢铁、有色、化工、建材、工业固废、城市固废、农林剩余物等领域的技术创新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建立了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逐渐带动各行业加快技术进步的新局面。

为在“十三五”期间,继续推动循环经济技术提升,根据《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中循协发[2014]03号)及《全国循环经济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中循协发[2014]02号)的要求,决定组织2016年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

根据循环经济发展的需要,按照循环经济技术创新体系基本覆盖循环经济主要行业及布局合理、少而精的总体要求,本着突出重点、完善布局的原则,做好本次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建设工作。

二、申报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凡从事循环经济工作,具有较强科技实力的骨干企业、科研机构及高等院校等法人机构,均可提出申请。

(一)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取得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适应市场需求的技术创新成果。

(二)具有支撑本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开展技术创新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等活动必需的基础设施和设备条件,能够为中心/工程实验室的建设、运行,提供必要的(包括资金、人员投入等)配套保障。

(三)具备从事循环利用技术研究、开发的技术队伍。

(四)领导班子和管理队伍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五)具有汇集、分析本领域的技术发展及收集前沿技术信息的能力,能有效地开展技术交流、技术推广活动。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

(一)申报单位需认真填写以下申报材料:

1.申报文件

文件由申报单位审核盖章,并简要说明单位申报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情况。

2.《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申请书》

3.《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申请报告》

(管理办法和申报材料格式文本等见附件)。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请各申报单位将上述材料一式七份加盖公章连同电子文本,并附申报文件(红头盖章文件)一式两份,报协会科技标准部。

联 系 人:高雅

联系电话:010-82291770-869

传    真:010-82291770-862

电子邮箱:kjtg@chinacace.org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2号2号楼3层(100037)

附    件:1.关于组织2016年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 工程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和申请资料.doc

               3.全国循环经济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和申请资料.doc


201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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