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循协发〔2016〕1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奖励在循环经济应用研究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推动循环经济领域技术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经国家科技部主管部门登记核准,由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于2009年设立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科学技术奖。
为做好2016年度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协会科技奖”)推荐工作,根据《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科学技术奖章程》要求,现将2016年度协会科技奖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范围
协会科技奖的评选范围:对循环经济领域的研究具有深远影响的;对转变传统经济增长模式和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影响面广、经济效益显著的共性技术、前瞻性技术与高新技术的研究成果。但不包括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且应用时间两年以上。
二、奖项设置
(一)协会科技奖每年评选一次,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协会科技奖等级依申报项目成果水平综合评定,主要从创新性、关键技术、重点工艺及总体水平、对相关领域和行业技术进步推动作用以及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等方面评价。
(三)对循环经济领域科技创新有特别突出贡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别显著、对推动科技进步具有重大作用、曾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鉴定或评价、获得商务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证书等的项目予以倾斜。
(四)协会科技奖对单项授奖人数和授奖单位数实行限额。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数不超过十五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十个;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数不超过十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七个;三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数不超过九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七个。
三、推荐办法和要求
2016年度协会科技奖推荐工作采取组织申报方式,项目完成单位可通过以下机构进行申报:北京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天津市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山西省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辽宁省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协会、上海市资源综合利用协会、江苏省循环经济协会、山东省循环经济促进会、湖北省循环经济协会、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四川省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贵州省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协会、陕西省资源综合利用协会、深圳市节能专家联合会。如有其他省市的企业可直接向协会申报。
(一)申报书是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推荐单位(推荐人)按照《申报书》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主要完成人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
(二)各申报单位需填写统一格式的《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并附盖章申报函一式二份,《申报书》及附件纸质材料一式四份,电子版刻录一张光盘邮寄至协会。《申报书》及附件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和可靠。
(三)请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协会科技标准部,相关推荐表格请到协会网站www.publicvfx.com(首页-科技标准-科技奖励-申请文件)下载填写,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牛旭东 吕征宇
电 话:010-82291770-865/859
邮 箱:kjbz@chinacace.org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2号2号楼3层
邮 编:10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