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中国循环经济年度最佳实践的通知

2017-08-08 13:49

中循协发〔2017〕64号

各会员单位、分支机构、联盟、有关省市协会 :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推动各行业领域树立循环经济发展理念,推进循环经济共性关键技术的推广应用,形成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模式,促进工业节约清洁和高效循环发展,更好地促进循环经济向更深更广的领域发展。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将开展中国循环经济年度最佳实践征集论证工作,凝练出各领域发展循环经济的最佳实践案例,并经初审、论证、公示后,确定各领域循环经济最佳实践,将在中国国际循环经济展览会期间发布并授予荣誉称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包括:尾矿及废石、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赤泥、冶炼废渣、化工废渣等。

2.资源再生利用。包括: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玻璃、废旧橡胶及轮胎、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汽车、报废船舶、废旧纺织品、废旧电池、废旧木材、废路面材料、废油等。

3.再制造。包括: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工程机械再制造、矿山机械再制造、机床再制造、船舶再制造等。

4.垃圾资源利用。包括: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污泥等。

5.农业循环经济。包括:秸秆、畜禽粪便、林业三剩物及次小薪材等。

6.产业园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以及各类专业园区。

二、具体要求

1.基本要求: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相关标准;技术具有先进性、创新性,工艺成熟、经济合理;项目连续正常运行一年以上;技术适应性强,具有推广前景,可带来较好经济、环境、社会效益。

2.材料要求:按照中国循环经济年度最佳实践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1)的要求认真填写中国循环经济年度最佳实践申报书(见附件2);相关技术检测报告、证书、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3.将申报的纸质材料一式五份邮寄至协会战略规划部,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协会战略规划部邮箱。

三、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2号院2号楼三层

邮    编:100037

联 系 人:端木祥慈    刘君霞

电    话:18539385192  13811562601  

电子邮箱:zlgh@chinacace.org

附件:1.中国循环经济年度最佳实践认定管理暂行办法.doc

          2.中国循环经济最佳实践申报书.doc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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