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一届五次理事会的通知

2017-10-26 11:15

中循协发〔2017〕100号

各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代表:

党的十九大报告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在以往社会组织制度建设和实践的基础上,突出强调要发挥好社会组织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作用,体现了实践逻辑、理论逻辑和目标导向的高度统一。中国社会组织正在走向国际舞台,在全球事务中积极发挥作用,党中央对社会组织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寄予了殷切的希望。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自成立以来,在上级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在各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努力抓好组织和制度建设,不断强化职能和服务,为建成中国特色新型智库而努力奋斗。

在过去的一年里,协会的工作面临了诸多挑战。协会管理层和秘书处全体同仁,坚定信心,开拓进取,围绕协会“七个一”品牌建设、政策课题研究、战略规划编制、科技标准服务、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努力发挥协会桥梁纽带作用,服务政府服务企业。

根据协会章程规定,现定于2017年11月20日在北京召开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一届五次理事会。理事会是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会上我们将邀请各位代表审议协会上一年度工作报告及新增卸任负责人、理事会代表等重大事项,请各位代表提前安排出席时间。同期将举办“2017中国循环经济发展论坛”、“2017中国国际循环经济展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审议有关事项:

1.请参会代表听取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年度工作报告;

2.审议关于调整协会部分主要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的相关事宜;

3.审议关于分支机构的相关事宜;

4.审议其他有关事项。

二、参会人员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代表

三、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17年11月20日13:00-15:00

报到地点:国家会议中心 多功能厅C(南区一层)

会议时间:2017年11月20日15:00-18:00

会议地点:北京·国家会议中心 多功能厅C(南区一层)

北京市朝阳区天辰东路7号(近8号线奥林匹克公园站)

四、参会事项

(一)理事会不收取会议费,请各位代表提前安排时间,准时参加11月20日下午召开的一届五次理事会;

(二)理事会议是协会章程要求的内部审议会议,请各参会代表积极参会,履行代表审议职责;

(三)诚邀各参会代表参加11月20日-11月22日举办的“2017中国循环经济发展论坛”、“2017中国国际循环经济展览会”及其它同期会议,相关活动内容以《关于召开2017中国循环经济发展论坛的通知》(中循协发〔2017〕98号)及各会议通知为准;

(四)请于2017年11月15日前,将回执表发至协会秘书处会员部电子邮箱:hyfw@chinacace.org。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付琳、袁玲玲

电  话:010-88332232

010-88334644转875/890/857/877

传  真:010-88334622

手  机:18611135352  13810065123

附  件: 参会回执表.doc

             关于召开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一届五次理事会的通知.pdf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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