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循协发[2017]104号
各有关机构、专家:
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将“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作为新时期经济结构调整的重点任务之一。面对经济新常态中严重制约发展的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和生态系统退化的态势,十九大报告强调:推进绿色发展,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发展循环经济是适应、把握和引领新常态的重要突破口,是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必由之路。地方政府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文明离不开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和重点循环经济企业的支撑,而产业园区和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又离不开技术、工艺和项目的融合。
为推进地方政府与拥有先进技术、工艺及项目的机构的密切合作,推进产业园区和企业跨区域协同发展,中国循环经济协会联合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政府,定于2017年11月20日下午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北区VIPE1-2会议室召开“兰州市红古区洽商对接会”(以下简称洽商会)。
本次洽商会上,兰州市红古区将做重点合作需求介绍:一是在构建工业、农业、服务业和社会层面循环型生产方式、流通方式和绿色消费模式,推动循环经济深入发展方面的需求。二是围绕“补短板”,重点在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再生资源、再制造等回收体系建设和拆解加工项目方面的合作需求。三是围绕国家“十百千”工程和红古区煤、电、建、铝深加工和炭素等支柱产业集群生态化、绿色化建设,在循环经济产业链链接延伸方面开展合作的需求。四是建立健全循环经济和生态文明发展长效机制,在人才、技术、工艺及项目引进和再生资源循环利用运行模式构建等方面的合作需求。
诚邀有意向的机构申请参加本洽商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 办:中国循环经济协会
协 办: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政府
承 办: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城市矿产”创新发展联盟
二、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 2017年11月20日下午两点
会议地点:国家会议中心北区VIP1-2会议室
会议签到: 11月20日13:00-14:00在会议室门口
三、申请参会条件
(一)拥有与红古区需求相匹配的技术、工艺及项目的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
(二)具有一定影响力且技术、工艺或项目适于在红古区复制推广的社会团体;
(三)具有典型经验或发展模式的“城市矿产”示范基地;
(四)上市企业优先考虑。
四、相关事宜
(一)申报时间:请有意向参会机构于2017年11月17日前将参会申请表发至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城市矿产”联盟秘书处;
(二)申报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报名,秘书处收到申请表后提报“城市矿产”联盟专家委员会审核,两个工作日内回复,通过审核的申请机构方可按要求派员参加本次会议;
(三)参会费用:不收取会议费,食宿自理;
(四)由于会场所限,每个参会机构限2人,总参会人数限60人,额满为止;
(五)参会申请表发出后请务必电话确认,以免出现遗漏;
(六)不按要求申请或未通过审核的机构代表不予参会;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 敏 18500978466
传 真:010-88334622
邮 箱:ckzz@chinacace.org
附件:1. 兰州市红古区洽商对接会暂定议程.doc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