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循环发展试点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04-19 09:22

各有关单位:

园区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领域。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提升我国生态文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循环发展引领行动》(发改环资〔2017〕751号)中提出的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的战略部署,加快树立循环经济发展理念,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组织开展2018年循环发展试点园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各级园区(开发区),包括:各类专业园区含企业自建园区、综合性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各园区可自主申报,也可由上级主管部门、省市协会推荐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符合《关于培育循环发展试点园区的通知》(中循协发〔2017〕76号)的要求,并按照《循环发展试点园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认真填写循环发展试点园区申报书(见附件1)、有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加盖公章连同电子文本,报协会科技标准部。 

联 系 人:高雅、吕征宇

联系电话:010-82291770-621/859

传    真:010-82291770-865

电子邮箱:kjbz@chinacace.org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2号2号楼3层

附件:循环发展试点园区申报书.docx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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