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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循环经济协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中循协发〔2015〕23号)的有关规定,经评审,《渣土类建筑垃圾道路施工技术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起草单位按照协会标准化工作要求,加强标准编制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按期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附件:《渣土类建筑垃圾道路施工技术标准》编制名单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
2018年7月17日
《渣土类建筑垃圾道路施工技术标准》编制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牵头单位
1
渣土类建筑垃圾道路施工技术标准
沧州市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