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废旧纺织品回收利用领域科技服务的通知

2020-04-10 13:36

中循协发〔2020〕24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科技政策,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持续推动循环经济领域技术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提升我国废旧纺织品回收利用产业发展水平,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废纺专委会”)将积极为废旧纺织品回收利用领域相关单位提供团体标准、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科技成果评价、科学技术奖等科技服务,推动废旧纺织品回收利用产业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废旧纺织品回收利用领域团体标准

(一)征集范围及内容

1.废旧纺织品回收、运输、贮存、分拣、消毒、综合利用、再利用和再生利用的基础标准、产品标准、工艺标准、检验标准、评价标准、安全标准、环保标准等。

2.二手服装的回收、整理、消毒、检验、储运、标识、出口、捐赠、交易等标准和规范。

(二)工作程序

1.申请单位将《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团体标准编制说明》及标准草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至协会废纺专委会。

2.团体标准的制修订项目,由标准需求者提出立项申请。协会论证立项后,统一组织编制,具体工作按《中国循环经济协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3.通过审查的协会团体标准,由协会统一编号并发布。

4.2020年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废旧纺织品回收利用领域团体标准随时进行申报、立项等工作。

二、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

(一)工作原则

根据循环经济发展的需要,按照循环经济技术创新体系基本覆盖循环经济主要行业及布局合理、少而精的总体要求,本着自主申报、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的原则,做好本次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建设工作。

(二)申报条件

凡从事循环经济工作,具有较强科技实力的骨干企业、科研机构及高等院校等法人机构,均可提出申请。

1.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取得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适应市场需求的技术创新成果。

2.具有支撑本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开展技术创新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等活动必需的基础设施和设备条件,能够为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建设、运行,提供必要的(包括资金、人员投入等)配套保障。

3.具备从事循环利用技术研究、开发的技术队伍。

4.领导班子和管理队伍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5.具有汇集、分析本领域的技术发展及收集前沿技术信息的能力,能有效地开展技术交流、技术推广活动。

(三)支持措施

协会将综合运用已有服务手段,给予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支持:

1.为依托单位创建省级、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提供综合服务。

2.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或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3.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科技进步奖、中国专利奖等奖项。

4.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相关技术入选国家或省级先进适用技术目录。

5.支持依托单位主导或参与相关标准制修订。

6.支持依托单位专利的创造、运营、布局、保护等。

(四)创建程序

1.材料接收。2020年度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申报可随时受理进行。

2.形式审查。根据《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现场考察、评审(视疫情情况,灵活采取网上会议等远程评价方式)。

4.发布结果、授牌。

5.运行满三年考评。

三、科技成果评价

(一)评价范围

1.循环经济领域新技术、新产品和科研成果的单位均可申报科技成果评价项目。

2.经实践证明技术已应用,并对本领域科技进步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

3.不受理个人项目。

(二)评价内容

科技成果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科技成果的技术创新程度、技术经济指标先进程度、技术难度和复杂程度、技术重现性和成熟度、技术创新对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和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作用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对于不同类型的科技成果,协会根据其性质和特点侧重不同的方面进行分类评价。科技成果评价不包含成果归属、完成者排序和成果的货币价值等非技术内容。

(三)评价程序

1.咨询申请

评价委托方向协会提出评价需求,并提交科技成果评价材料进行申请,评价材料包括:①科技成果研究报告;②测试分析报告及主要实验、测试记录报告;③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④国内外相关技术发展的背景材料,引用他人成果或者结论的参考文献;⑤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审批文件;⑥缴纳国税、地税的税务证明或推广应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环境生态效益证明;⑦用户应用证明(至少两个);⑧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和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科技查新结论报告;⑨参与制修订的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⑩知识产权证明;⑪中国循环经济协会认为评价所必需的其他技术资料。

2.初步审查

3.签订合同

4.遴选专家

5.组织实地考察和评价会

6.做出结论

7.交付《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四、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科学技术奖

(一)奖励范围

对循环经济领域的研究具有深远影响的;对转变传统经济增长模式和促进产业技术进步影响面广、经济效益显著的共性技术、前瞻性技术与高新技术的研究成果,但不包括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且应用时间两年以上。

疫情防控期间新增范围:对疫情防控中做出贡献的会员单位申报项目、医疗危废处理项目、绿色消费模式及标准研究项目、传染病预防及其他公共安全风险防控领域的循环经济项目,申报条件和奖励范围适当放宽,予以适当倾斜。

(二)奖项设置

1.协会科技奖每年评选一次,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协会科技奖等级依申报项目成果水平综合评定,主要从创新性、关键技术、重点工艺及总体水平、对相关领域和行业技术进步推动作用以及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等方面评价。

3.对循环经济领域科技创新有特别突出贡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别显著、对推动科技进步具有重大作用、曾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评价的项目予以适当倾斜。

4.协会科技奖对单项授奖人数和授奖单位数实行限额。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数不超过十五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十个;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数不超过十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七个;三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数不超过九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七个。

(三)工作程序

1.材料接收。请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协会科技标准部,逾期不予受理。

2.项目受理。根据《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科学技术奖章程》的有关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受理项目将在协会网站公示。

3.项目初评。对通过形式审查、并受理公示无异议的项目进行项目初评。

4.初评结果公示。通过初评的项目将在协会网站进行公示。

5.对初评通过项目进行考察、异议处理。

6.项目终评。召开专家评审会,对通过初评、并公示无异议的项目进行现场答辩评审。

7.终评结果公示、异议处理。

8.发布奖励通知、授奖。

五、其他事项

1.废旧纺织品回收利用领域有关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开展团体标准、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科技成果评价、科学技术奖等科技服务的申报工作。

2.请决定申报废旧纺织品回收利用领域科技服务的相关单位联系废纺专委会获取申报通知全文及填报文件。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顾明明010-82291770转866,13810170291

               陈  曦010-82291770转872,13701384094

传     真:010-88334622

电子邮箱:gmm@chinacace.org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2号2号楼3层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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