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循协发〔2020〕52 号
各部门、各专委会: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根据工信部重大技术装备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 2020 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修订意见征集工作的通知》(国重装函〔2020〕5 号)有关要求,拟组织开展 2020 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修订意见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修订条件
申请列入《目录》的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原则上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进一步聚焦重大技术装备产业链关键核心环节,对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二)符合国家工业转型升级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且为当前国民经济建设和国家重大工程急需的装备产品;
(三)节能、节材、环保效果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四)首次进入市场阶段,尚未取得市场化业绩。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企业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提出《目录》修订意见,并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修订建议报告(要求见附件 1)。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另附电子版文件(PDF 版+WORD 版, 统一命名:省/市名-序号-企业名称-领域号)。
(二)协会将对有关修订意见、企业修订建议报告进行初步筛选和汇总,报送至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办公室。
(三)材料请于 6 月 19 日前反馈协会综合管理部邮箱:zhgl@chinacace.org。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 22 号院 2 号楼三层中国循环经济协会
联 系 人:卞瑶瑶
电 话:18611669812
附件:1.《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修订建议报告要求.doc
2.《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修订意见汇总表.doc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