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纳2021年度会费的通知

2021-01-22 13:36

中循协发〔2021〕3号

各会员单位: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十三五”时期我国循环经济事业取得显著成效基础上,推动我国“十四五”循环经济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起点。协会坚持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依靠广大会员,联系各方力量,积极发挥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全面推进资源节约、废弃物循环利用和资源化方针。 

服务会员,是协会发展之本。协会秉承服务于政府、服务于行业、服务于企业的宗旨,积极搭建循环经济相关领域产学研用交流平台,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优化服务质量,协同解决行业发展中面临的共性问题,各项工作得到政府有关部门表扬和会员单位的肯定。

按照《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章程》《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请各会员单位履行会员义务,按照相应级别,于2021年8月31日前,交纳2021年年度会费。会费由协会统一收取,开具财政部(监)制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

会费标准及相关信息如下:

一、会费标准

(一)副会长单位:10 万元/年;

(二)常务理事单位:3 万元/年;

(三)理事单位:1 万元/年;

(四)会员单位:4000 元/年。

二、汇款方式

开户名:中国循环经济协会

开户行:建行北京展览路支行

账  号:1100 1117 6000 5900 0030

三、联系方式

会员与会展部联系人:蔡晶

联系电话:010-88332232  13911003603(微信同号)

邮  箱:hyfw@chinacace.org

说明:汇款后请电话、微信或邮件告知,协会将及时安排寄送会费票据及本年度会员证书。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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