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循协发〔2021〕19号
各有关单位:
循环经济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对我国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实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国家碳中和战略部署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有关部署,提高循环经济领域技术创新,增强源头创新技术供给能力,根据《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全国循环经济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2021年度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背景
协会充分发挥自身政策研究、信息咨询、成果推广和标准化方面的平台优势,持续推进循环经济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已连续十年开展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以下简称“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申报、建设、管理及考评等工作,在钢铁冶炼、有色冶金、煤电、化工、建材等工业固废资源化,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废旧纺织品和废弃电子电器等城市再生资源利用,生物医药行业固废资源化,以及工业和流域水处理等领域建立了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循环经济重点领域的技术创新体系。
二、工作原则
根据循环经济发展的需要,按照循环经济技术创新体系基本覆盖循环经济主要行业及布局合理、少而精的总体要求,本着自主申报、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的原则,做好本次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建设工作。
三、申报条件
凡从事循环经济工作,具有较强科技实力的骨干企业、科研机构及高等院校等法人机构,均可提出申请。
(一)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取得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适应市场需求的技术创新成果。
(二)具有支撑本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开展技术创新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等活动必需的基础设施和设备条件,能够为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建设、运行,提供必要的(包括资金、人员投入等)配套保障。
(三)具备从事循环利用技术研究、开发的技术队伍。
(四)领导班子和管理队伍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五)具有汇集、分析本领域的技术发展及收集前沿技术信息的能力,能有效地开展技术交流、技术推广活动。
四、支持措施
协会将综合运用已有服务手段,给予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支持:
(一)为依托单位创建省级、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提供综合服务。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或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科技进步奖、中国专利奖等奖项。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相关技术入选国家或省级先进适用技术目录。
(五)支持依托单位主导或参与相关标准制修订。
(六)支持依托单位专利的创造、运营、布局、保护等。
五、申报要求
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依托单位一般为企业,全国循环经济工程实验室依托单位一般为大专院校或科研院所,各申报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对应申请,并填写统一格式的《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申请书和申请报告》或《全国循环经济工程实验室申请书和申请报告》,提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kjbz@chinacace.org;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份盖章,邮寄至协会科技标准部。
六、创建程序
(一)材料接收。2021年度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申报可随时受理进行。
(二)形式审查。根据《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三)现场考察、评审。
(四)发布结果、授牌。
(五)运行满三年考评。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牛旭东,吕征宇
联系电话:010-82291770-865/859
电子邮箱:kjbz@chinacace.org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2号2号楼3层,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科技标准部(邮编:100037)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