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科技部批准的“二期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单位和评价机构”,独立开展循环经济领域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并出具国家认可的科技成果评价报告。通过开展科技成果评价,不仅有助于循环经济相关科技成果价值提升和成果转移转化,也为国家“两重”“两新”等重大战略实施储备一批技术领先、效益显著、应用前景广阔的科技创新成果。协会2025年将继续组织开展循环经济领域科技成果评价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遵照国家主管部门对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要求开展协会的科技成果评价工作。
二、评价范围
(一)科技评价的成果类型包括应用技术类和软科学类成果,不涉及国家秘密的科技成果。
1.应用技术类成果主要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和促进社会公益事业而进行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后续试验和应用推广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新产品、新设备及技术标准等,包括可以独立应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引进技术、设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成果。
2.软科学类成果主要指为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而进行的有关发展战略、政策、规划、评价、预测、科技立法以及管理科学与政策科学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软科学研究报告和著作等。软科学研究成果应具有创造性,对国民经济发展及国家、部门、行业和地区的决策和实际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二)科技成果需经实践证明并已应用,对本领域科技进步起到推动促进作用。
(三)不受理个人项目。
三、评价内容
科技成果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技术创新程度、技术经济指标先进程度、技术难度和复杂程度、技术重现性和成熟度、技术创新对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和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作用、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对于不同类型的科技成果,协会根据其性质和特点侧重不同的方面进行分类评价。科技成果评价不包含成果归属、完成者排序和成果的货币价值等非技术内容。
四、评价程序
(一)咨询申请
评价委托方向协会提出评价需求,并提交科技成果评价材料进行申请,评价材料包括:
1.科技成果研究报告;
2.测试分析报告及主要实验、测试记录报告;
3.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4.国内外相关技术发展的背景材料,引用他人成果或者结论的参考文献;
5.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审批文件;
6.缴纳国税、地税的税务证明或推广应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环境生态效益证明;
7.用户应用证明(至少两个)
8.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和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科技查新结论报告;
9.参与制修订的国家、行业、地方和团体标准;
10.知识产权证明;
11.中国循环经济协会认为评价所必需的其他技术资料。
(二)初步审查
(三)签订合同
(四)遴选专家
(五)组织实地考察和评价会
(六)做出结论
(七)交付《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五、注意事项
(一)各申报单位可到协会网站(www.publicvfx.com)“科技标准”版块下载科技成果评价相关文件。
(二)申报的纸质材料(一份)邮寄至协会科技标准部,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协会科技标准部邮箱(kjbz@chinacace.org)。
(三)2025年度循环经济领域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可随时进行,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评价的科技成果项目可申报2025年度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科学技术奖。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牛旭东、吕征宇
联系电话:010-88334644-865/859
电子邮箱:kjbz@chinacace.org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楼28层,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科技标准部(邮编:100037)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