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局)、水利厅(局)、农业厅(局)、林业厅(局):
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第一批)的通知》(发改环资[2014]1667号),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任务、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在全国57个地区开展第一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提高先行示范地区有关人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深入推进先行示范有关工作,受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委托,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承担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有关人员培训工作,协会决定于3月底在北京组织召开培训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5年3月30日至4月1日。3月29日14:00-22:00报到,4月1日中午12:00结束。
二、培训地点:北京京燕饭店(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9号,电话:010-68876666)。交通路线图见附件3。
三、培训内容:生态文明的由来和实质、能源生产及消费革命、发展循环经济、应对气候变化、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以及资源性产品价格与收费改革、相关财税和金融政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改革等制度建设重点。详细课表见附件1。
四、参加人员:第一批57个先行示范区政府分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等,每个先行示范地区限3-5人。
五、费用安排:培训期间相关食宿、培训等费用由协会承担。往返交通等差旅费由参加单位自行解决。
六、报名要求: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报名工作,并请于3月20日前将报名回执表(附件2)传真至中国循环经济协会或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旭东 (010-88334647-879 18600879835)
蔡 晶 (010-88332232 13911003603)
陈年龙 (010-88334647-876 15011514327)
王采莲 (010-88332232 13901312725)
E-mail: wxd@chinacace.org 18600879835@163.com
cj@chinacace.org caijing19850312@126.com
传真:010-88334622
七、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培训工作的有关规定及经费情况,参加培训人员的住宿由协会统一安排,两人一间。如需安排单间,请提前在报名回执中注明,并自行支付房费差价。
(二)参加培训人员务必与报名回执表保持一致,如有变化请及时与中国循环经济协会联系。
附件:1.培训班课表(暂定).docx
4.关于举办第一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有关人员培训班的通知.pdf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