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海关监管退运国家禁止进境固体废物119.77吨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2020-04-26 13:15 浏览量:8015

4月19日,在连云港海关的监管下,119.77吨国家禁止进境固体废物在连云港港被退运出境。

本次退运的固体废物申报品名为“镍精矿”。现场查验时,海关关员发现该批货物呈灰绿色,粒度较小、色彩均一,表观为粉末与粘结块的混合物,同时伴有刺鼻气味,与镍精矿存在较大差异,当即决定取样送检。根据青岛海关技术中心鉴定,货物样品中镍含量除部分来源于硫酸镍的水合物外,其它的含镍物质没有明显的物相结构;货物为多种物质的混合物,属于国家禁止进境固体废物。该关按要求移交缉私部门处理,并责令相关企业实施退运。4月19日,该批固体废物全部退运出境。

疫情防控期间,连云港海关在坚持打好疫情阻击战的同时,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海关总署禁止洋垃圾进境“蓝天2020”专项行动要求和南京海关统一部署,加强风险分析和单证验核,严把进境关口,优化现场查验和取样流程,提升送检效能,密切口岸联动和内部协调,确保应退尽退,始终保持打击“洋垃圾”走私高压态势,严守国门保护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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