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治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日前联合公布《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指出,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应当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建立健全回收处理体系,统筹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等设施建设。
在不少农村地区,田边地头、塘里沟边,各种农药瓶和农药袋随处可见。这些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的不仅是视觉,也是毒害人类和污染环境的隐形“生态炸弹”。农药包装中的残余农药,要自然挥发进入大气,或经雨水冲刷渗入地下,增加环境负担,带来污染风险。农药包装废弃物多为塑料或玻璃制品,在自然环境下难以降解,简单焚烧又会产生二噁英等有毒气体,所以相关处理是一大难题。
有统计显示,我国每年产生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超过100亿个,在一些地方,农药包装废弃物可谓泛滥成灾。也正因此,一些地方已经开始摸索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比如为了提高农民参与回收的积极性,政府部门以高于普通生活垃圾的价格,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比如在江苏昆山张浦镇,300毫升以上的农药瓶,每个瓶子的回收价高达1元,装过农药的废弃塑料袋,300毫升以上的回收价每只0.3元。这种高价回收的效果非常理想。
不过,这样的回收模式的可持续性也让人担忧。高价回收不仅需要耗费大量公共资金,而且,这些回收上来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属于危险废物,处理难度大,处理成本远高于一般垃圾。据报道,一位县农业干部给媒体算了一笔账,该县一年的农药瓶达330吨,“一吨农药瓶无害化处理的各种费用约2万元,如果全部处理,需要投入600多万元”。由于处理费有过高,有的地方干脆把回收上来的农药包装堆在仓库,弃之不管。
而此次出台的办法,明确界定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谁生产、经营,谁回收,这为走出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困境,指明了方向。这样的回收模式,无疑最公平。之前,无论农药厂家还是流通企业,他们都从农药生产销售获取了丰厚利润,却无需承担农药包装废弃物带来的环境风险。这样的责任和权利,明显不对等。
政府用公共资金为这些企业的产品进行善后,不仅不公平,还带来一系列问题。没有任何压力,企业对于农药包装的问题就只会从企业自身考虑,于是各种农药包装缺乏标准化。出于成本考虑,农药包装多设计为一次性,资源化利用价值低。统计显示,铝箔包装已经占到农药包装的60%。这些都加大了农药包装回收处理的难度。
而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处理模式之下,这一切都迎刃而解。为了便于回收,生产企业在包装设计上会更加重视环境友好,流通企业对于农药不再是一卖了之,而是会主动参与包装回收。回收价值较低的铝箔包装,会更多被玻璃瓶和塑料瓶所替代,这些回收上来玻璃瓶和塑料瓶还可以像啤酒瓶那样重复利用,而不是填埋或者焚烧,给环境带来污染。
当然也必须看到,这种企业主导的市场化回收模式固然更好,长期来看,也有利于企业降低经营成本,但短期来看,建立这样的回收体系,也会给企业带来不小负担。所以,在明确企业责任和义务的同时,政府的扶持和优惠政策也要及时跟上。如此,将能激发更多企业的热情和智慧,彻底拆除农药包装废弃物这一隐形“生态炸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