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至18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省贯彻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决定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在近日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刚公布了检查情况。
成效:综合利用率预计达到96% 确定卫星监测火点减少34个
自《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发布以来,河北省各设市区广泛宣传、严惩违法行为,使得该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秸秆综合利用水平逐年提高。今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预计达到96%以上,与2015年、2016年相比,分别提高1个和0.4个百分点,其中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分别占66.6%、25.2%、5.1%、1.4%和1.7%。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刚介绍说,我省采取多项措施,通过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支持农民秸秆粉碎还田,促进秸秆肥料化利用;推广带穗青贮、添加剂青贮和秸秆压块等技术,提高了秸秆饲料化的利用水平;开展沼气化提升、秸秆能源化利用和农村清洁能源集成示范工程,推进了秸秆的能源化利用;利用小麦、玉米、棉花等作物秸秆作为基料,栽培双孢菇、金针菇等食用菌,发展特色利用产业。此外,王刚表示,我省鼓励以秸秆为原料的人造板、工业纤维、造纸、秸秆碳等产品,扶持秸秆原料化产业发展。
为了使秸秆焚烧得到有效遏制,我省采取了网络监管,今年1月至11月20日,共核查确定了国家卫星监测我省火点241个,与2016年相比减少了34个。各市县成立焚烧领导小组,把焚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村庄角落、每一块田间地头、每一个责任人。其中,邯郸在重点乡镇、村建立了秸秆焚烧指挥棚,坚持24小时值守,做到了第一时间查出焚烧案件。
问题:综合利用资金投入不足 秸秆还田质量有待提高
执法组认为,目前我省农作物秸秆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决定的贯彻实施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焚烧秸秆现象屡禁不止,在检查过程中执法组发现明火近50起、过火痕迹30多处。上坟烧纸、野外用火是引发秸秆焚烧的主要原因,田间地头、道路两侧堆放的玉米、棉花秸秆等成为引起焚烧的隐患。
检查组发现,今年我省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落实并不到位,一些专项资金投入不足,远远不能满足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因此影响了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综合利用秸秆的积极性。
此外,秸秆还田的质量不高也是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部分地区并未按照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作业,普遍存在着秸秆留茬高、粉碎不彻底、深翻不到位等问题。
建议:为综合利用提供资金保障 提升秸秆焚烧的监管效率
针对这些问题,王刚指出,下一步要继续贯彻宣传决定活动,引导基层干部群众深刻认识禁止露天焚烧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性。
王刚表示,建议开展“清秸秆、除隐患”治理行动,彻底清除田间地头、村中村边等位置尚未收割和堆放的玉米、棉花秸秆及荒草等焚烧隐患。
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要按照决定要求,根据秸秆产业化的利用,将秸秆综合利用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逐步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市场导向、企业主体、金融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多元化投入机制,为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对于秸秆还田的质量,要求严格执行秸秆粉碎、土地耕作标准,确保秸秆粉得碎、翻到位、沤得掉。同时,通过调整种植结构,逐渐减少秸秆产生量。
此外,建议加快秸秆收集储运体系的建设,推动秸秆及时收储和资源化利用。对于监管空白及不到位的问题,建议借鉴天津、河南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全天候、即时电子监控系统,努力提升秸秆焚烧监管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