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四五”生态省建设专项规划》在编制过程中,主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始终牢记嘱托,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始终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时的生态文明建设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把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统筹起来,以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坚持生态优先,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示范省份。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构建高质量生态保护修复体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广泛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丽福建成为亮丽名片。
三是强化绿色转型,以“双碳”目标引领高质量发展。突出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正确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科学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推动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着力推进生产绿色化和生态产业化,进一步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
四是凝聚绿色共识,着力推进全民生态共治共享。落实以《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为纲领的生态文明法规制度,着力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责任体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强化公众参与机制,把建设美丽福建转化为全体人民自觉行动,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