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建成一批光伏示范村、乡村新能源微能网示范项目、能源生态村等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试点示范项目……近日,广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印发《加快广西农村能源转型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大力推动我区农村绿色能源开发利用,全面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构建清洁低碳、多能融合的现代农村能源体系。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大力发展农村绿色能源、加快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培育壮大农村绿色能源产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等六个方面内容和保障措施,共22项任务,实施期限为2022—2025年。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在农村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持续提升,农村地区供电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农村绿色低碳新模式新业态逐步推广,建成一批光伏示范村、乡村新能源微能网示范项目、能源生态村等农村能源绿色低碳试点示范项目,新能源产业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补充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的主要目标。
大力发展农村绿色能源方面,主要落实自治区“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等专项规划及整县光伏试点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农业产业化生产应用,优先推动农村集中式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有序发展分布式光伏,因地制宜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有序推进农村生物质能开发利用。
加快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方面,主要落实广西“十四五”农村电网巩固提升规划,立足补齐农村电网发展短板,以支撑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为基本要求,全面提升乡村振兴供电保障水平。
培育壮大农村绿色能源产业方面,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农村能源建设领域,积极培育新能源+产业,鼓励发展绿色低碳新模式新业态,发挥试点带动作用。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充分利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乡村振兴局在农村能源开发利用方面的工作基础,借助各方资源优势,提出巩固光伏扶贫工程成效,支持脱贫地区清洁能源规模化开发,积极促进生态养殖业发展等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还提出,引导充电业务运营商、新能源汽车企业在乡镇驻地、大型村镇、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旅游景区、公共停车场等区域建设充换电设施,优先推进县域内公务用车、公交车、出租车使用电动汽车,推广新能源汽车在旅游景区和特色小镇的应用。探索建立车桩站联动、信息共享、智慧调度的智能车联网平台,推动新能源汽车成为农村微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引导农村居民绿色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