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简称《意见》)发布四周年,《意见》明确深圳“可持续发展先锋”的战略定位,并提出“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
四年来,深圳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践行绿色低碳发展战略,不断深化生态文明领域改革,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绿色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深圳蓝”成为城市靓丽名片,水环境质量实现历史性、根本性、整体性好转,“无废城市”建设亮点纷呈,万元GDP能耗、水耗、碳排放强度分别降至全国平均水平的1/3、1/8和1/5,先后获评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国家首批低碳试点城市、国家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22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激励的通报》,深圳市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制度创新、模式探索等方面先行示范、取得实效,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
以先行示范标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近年来,深圳深入践行“两山”理念,以先行示范标准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丰硕,亮点纷呈。
在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深圳发布国内首个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白皮书,编制并印发实施《深圳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2022-2025年)》,深度参与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5次缔约方大会(COP15),我市获评国际“生物多样性魅力城市”并加入“自然城市行动平台”。
在强化生态保护监管方面,深圳率先在城市尺度系统开展陆域生态调查评估,初步摸清了城市生态系统格局、构成、功能等情况,为深圳城市生态常态化监管奠定基础。此外,还建立自然保护地全覆盖遥感监测与问题点位督促整改工作机制,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提交市林长办考核,促进问题整改。
在GEP核算制度探索方面,深圳率先建立完整的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制度体系,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以技术规范、统计报表制度和自动核算平台为支撑的GEP“1+3”核算制度体系,将各区GEP变化情况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树立深圳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新的“指挥棒”,为高度城市化地区进行“两山”转化探索了新路径。
在“两山”基地创建方面,深圳积极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简称“两山”基地)创建,以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的“两山”基地创建为抓手,依托各区不同禀赋,因地制宜打造“两山”转化的“深圳样本”。截至目前,已成功创成大鹏新区、南山区和龙岗区3个“两山”基地,获评数量全省最多。
全市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向纵深推进
深圳着力推动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引领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构建可持续发展先锋城市。
2014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生态领域改革小组各成员单位,发挥先行先试精神,聚焦全市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保护、环境治理体系构建等领域,滚动发布年度改革计划,截至目前已在生态环境领域推出202项改革举措。
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生态环境和城市空间治理是获得授权的六大领域之一,市生态环境局紧抓综合改革机遇,各项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区域空间环评改革率先以立法的形式构建“1+3”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制度体系,通过探索最严格保护和最充分发展的新路径,将需要环评的项目减少90%、试点区域企业负担进一步减轻。
——GEP核算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具备较为科学的核算方法、数据报表制度、自动核算平台,可支撑深圳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测算年度GEP数值,已印发《深圳市2021年度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报告》。
——印发《深圳市气候投融资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国家气候投融资项目库项目筛选标准,推动福田区成功纳入国家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2023年4月,深圳公开发布了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入库项目清单,首批入库项目融资需求248亿元、二氧化碳减排量达216万吨。
——率先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出台《深圳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实施办法》。2022年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出单679家,保费1573万元,为环境高风险企业提供风险保障10亿元。
生态环境建设深圳经验频登国家舞台
近年来,深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河湖治理、区域环境评价、气候投融资服务、GEP核算、海洋生态环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相关经验频频登上国家舞台。
——水环境实现历史性、根本性、整体性转好,率先实现全市域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圳治水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两次被国务院大督查予以通报激励,2021年茅洲河、大沙河入选全省十大美丽河湖案例,2022年茅洲河再次入选全国首批美丽河湖提名案例。
——率先以立法的形式构建“1+3”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制度体系,为全市开展区域环评提供政策支持,2021年10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实施一周年进展成效”新闻发布会,提到“深圳率先实施‘三线一单’管控体系”。
——率先制定国家气候投融资项目库项目筛选标准,推动福田区成功纳入国家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2022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推广借鉴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典型经验和创新举措的通知》,“打造气候项目市场化投融资服务新模式”纳入其中,获得推广借鉴。
——建立全国首个GEP核算“1+3”制度体系,2021年3月23日,深圳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深圳市GEP‘1+3’核算制度体系”相关情况,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高度评价,北京门头沟区、江西省南昌市、广州市从化区等地均借鉴深圳经验开展GEP核算。
——推动完善陆海统筹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机制,试点成果被生态环境部珠江南海局评为优秀,在中国环境报两次宣传报道试点经验,收到生态环境部“感谢信”1封,获得高度认可和肯定。人民日报、中国环境报多次报道海洋保护机制创新经验和成果,获得生态环境部领导批示肯定。
——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开展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成立龙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和深圳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其中,“信隆案”入选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典型案例,获得生态环境部表扬;“深超光电”案入选2021年广东省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十大案例,“长园公司”案入选2022年广东省法院环境资源保护十大案例。
力争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2019年,党中央作出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大决定,要求深圳成为“可持续发展先锋”,明确“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的目标任务。
2021年,为贯彻落实中央赋予深圳率先打造美丽中国典范的使命任务,市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深圳率先打造美丽中国典范规划纲要(2020-2035年)》,谋划制定了生态环境领域先行示范的三阶段目标: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天蓝水秀、现代宜居”成为美丽深圳生动写照,城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增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15微克/立方米,景观、游憩等亲水需求得到满足,以碳排放达峰为核心做好工作安排,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建立完善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际一流水平,“绿色繁荣、城美人和”的美丽深圳全面建成,城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生态美丽河湖处处可见,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更加完善,实现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力争实现碳中和,城市生态环境治理范式全球领先,成为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卓著的全球生态环境标杆城市。
该负责人表示,接下来,深圳将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围绕党中央赋予的可持续发展先锋定位,坚决扛起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的政治责任,以改革创新引领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力争到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