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近日组织起草了《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7章29条,主要明确了污染地块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和监督管理以及违反规定的罚则等方面要求。
《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共20条,明确了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调查、土壤监测、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等内容。主要规定了农用地土壤优先保护、风险管控或者治理与修复、应急管理以及土壤污染事故应急管理、从业单位管理、罚则、施行日期等内容。
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详见中国环境报11月8日五版、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