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联合督导情况的通报

来源:农业部 2018-01-30 10:47 浏览量:9127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畜牧、农村能源)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近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国办意见》),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对部分省区进行了联合督导。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全面启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一是成立领导机构。部分省区成立了省政府负责同志牵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机构或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部分省区成立了农业部门牵头负责的领导机构。部分市、县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形成了有领导、有分工、有协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进机制。二是制定工作方案。部分省区以省政府名义印发了工作方案或指导意见,细化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任务清单和工作分工。部分市、县也以不同形式出台了指导性文件,明确了主攻方向、推进措施和实施路径。

(二)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建立考核机制。各省区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省级政府重点考核内容。山东省制定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考核办法,对各市人民政府开展考核。部分省区明确将相关指标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建立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二是加强督导检查。部分省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情况进行集中督查,加快推进畜禽禁养区划定、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逐级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三是及时安排部署。部分省区通过召开现场会、工作推进会、电视电话会议等形式,学习贯彻《意见》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部署工作。

(三)强化政策引导。各省区在落实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政策的基础上,积极出台地方扶持政策,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河南省印发了《关于切实用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积极推进规模化生猪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的通知》,将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重点用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广东省设立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母基金总规模440亿元,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列入重点投资领域,积极探索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的支持方式。

二、重点工作初见成效

各省区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运营机制,协调畜牧、种植、农村能源、环保等部门合力推进,以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改造升级为重点,推动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产业链,利用路径逐步清晰,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配套设施逐步完善。随着政策支持和环保执法力度的加大,养殖场户建设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的主动性不断增强。二是产业形态初步形成。各省区因地制宜、因场施策,依托第三方处理机构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延伸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产业链条,探索形成了一批市场化运行模式。三是区域布局更加优化。地方政府认真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积极推进禁养区划定,调整优化畜禽规模养殖布局,减轻了环境敏感区域的治污压力。四是典型模式基本成熟。各省区以肥料化、能源化为主攻方向,积极促进农牧循环、种养结合发展,总结了一批整县推进的典型模式,探索出了经济适用的技术模式。

三、存在问题

一是各省区工作不平衡。个别省区还没有成立领导机构,有的省区虽然成立了领导机构,但对整体工作的指导和谋划不足,各部门参与不够、责任不明。有的省区还没有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地方政府考核体系,有的畜牧大县相关工作未纳入政府议事日程,责任需要进一步压实。

二是配套支持政策缺乏。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设备一次性投入大,各级地方政府普遍缺乏配套支持政策。大部分省区相关支持政策落实不到位,沼气发电上网电量全额保障收购政策、接受生物天然气进入城镇管网等政策在大部分地区尚未落实。

三是种养结合机制不健全。部分省区种植和畜牧主管部门没有形成工作合力,缺乏对种养结合全产业链的统筹考虑。有机肥生产使用和粪肥还田环节缺乏有效支持政策,部分地区有机肥厂闲置、商品有机肥滞销,种养业缺乏有效衔接,畜禽粪污农田利用“最后一公里”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四是市场培育不充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市场化运作总体上仍处于探索阶段,绝大部分养殖场户的畜禽粪污仍以自行处理为主,中小规模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尚缺乏有效手段。专业化市场运营企业受到发电上网、特许经营等因素的制约,缺乏竞争力,缺乏必要的政策环境。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省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第一,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要主动向地方政府汇报,推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摆上重要议程,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加快工作进度,积极推动工作方案尽快出台。要坚持绿色导向,依法履行职责,围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各环节协同发力,加快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

第二,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各省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争取增加资金投入,加大对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要推动出台以畜禽粪污为主要原料的有机肥生产、使用、运输补贴政策,积极推广使用有机肥。要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械纳入省级补贴范围,积极探索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落实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敞开补贴政策。要积极协调保障必要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用地。

第三,进一步发挥市场作用。要推动落实沼气发电上网标杆电价、上网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和生物天然气接入城镇管网政策,提高沼气产品的竞争力,推动形成可持续运营的商业模式。支持畜禽粪污收贮运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探索受益者付费机制,构建规范化处理、市场化运营和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新格局。培育发展第三方专业化治理企业,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调动社会资本投入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积极性。

农业部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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