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计划到2020年,秸秆气化成为农村主要生活能源,为农户、乡镇学校、医院、养老院等供应炊事取暖清洁燃气。并且,将建成若干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实施县,实施区域内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有效替代农村散煤。
秸秆气化技术主要包括秸秆热解气化和秸秆沼气等,合理的开发利用可缓解秸秆焚烧的同时,还可产生优质的清洁燃气,也是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的重要手段,更能为优化农村用能结构,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提供助力。
秸秆气化降低污染 改变农村用能结构
作为农业大国,我国秸秆总量已达7亿吨,综合利用率约70-80%。资源分散、收集成本高、应用科技水平和附加值低等问题造成了秸秆综合利用率较低的现实。
现代农业的高度机械化和农村生活的电气化,使得过去被视为重要能源的秸秆失去了用武之地,屡禁不止的露天焚烧更是使其成为污染环境的始作俑者。
2016年,全国人大修订实施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指出,“要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加大对废弃物综合处理的支持力度,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在本次印发的《意见》中,这一问题再次被提及:“当前,秸秆违规焚烧现象屡禁不止,随意抛弃现象时有发生,造成局部地区环境污染加剧。”《意见》要求通过推广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有效减少秸秆露天焚烧和资源浪费,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提高民生福祉。
取决于资源禀赋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北方冬季取暖地区和粮棉主产省(区)成为规划实施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的重点。
2017年12月,十部委共同发布《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要求积极推进生物沼气等其他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加快发展以畜禽养殖废弃物、秸秆等为原料发酵制取沼气,以及提纯形成生物天然气,用于清洁取暖和居民生活。积极发展各种技术路线的生物质气化及气电多联产,实施秸秆热解气化清洁能源利用示范工程。
就此,《意见》规划各地将重点选择一批秸秆产量大、利用能力强、基础条件好的县(区、市)作为实施县,科学制定建设方案,合理规划项目布局,宜气则气、宜暖则暖,规模化推进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建设,构建“集星成月”的格局。
在农村清洁能源供需矛盾依旧突出的形势下,因地制宜推动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必将对完善农村能源基础设施、优化农村用能结构、提高农村用能水平起到关键作用。
多项政策直击痛点 秸秆气化迎来发展契机
秸秆气化并非新生事物。据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生物质能专委会秘书长肖明松介绍,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国内就推广了很多示范工程,但由于多种原因,这些示范工程没有继续发挥作用。
“秸秆气化工程没有得到广泛的推广和发展,其中不乏技术原因,但最主要的是运营管理和资金方面的问题。”肖明松解释说,当时的投资只为这些示范项目提供了初期的建设费用,后期的运维资金都需要运行者自己筹集。当设备出现故障的时候,由于没有足够的资金去维修,造成很多设备停滞至废弃。
显然,此次《意见》已经充分考虑到这些问题,并明确指出,要选择在技术、资金、运营管理等方面综合实力较强的行业龙头企业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并且要坚持政府扶持引导,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形成农村清洁能源供应体系,构建利益链,实现多方共赢。
谈及现阶段秸秆气化工程实施所面临的困难,肖明松认为,专业技术人才的缺失亟待解决。同时,各地秸秆收储运主体少、装备水平低也是目前发展中不容忽视的阻碍。加快培育秸秆收储运专业化人才队伍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根据区域产业布局和秸秆时空分布现状,建设秸秆储存规范化场所,配备秸秆收储运专业化装备,完善激励措施,建立健全区域范围内全覆盖的产业服务网络体系,逐步形成商品化秸秆收储和供应能力,都能为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提供有力保障。
秸秆气化工程的成本始终是各方关注的焦点。“秸秆气化的经济成本主要取决于规模大小及运行费用,从总体来说,与其他生物质能源转化类似,它的经济效益不是很好。如果没有补贴的话,将很难持续运行下去。这个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关注。”肖明松说。
可喜的是,此次《意见》已将创新运营机制,推动秸秆气化产业化发展列为重点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多方参与的产业化发展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培育一批可市场化运营的经营主体,提高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健全以市场化为导向的长效机制和政策扶持体系。
相信在多项保障措施的大力扶持下,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产业将不断壮大,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也将迎来结构优化、提质增效的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