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征集2015年中国循环经济协会标准的通知》,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组织开展了协会标准制定征集工作,经初审,共有12项标准列入中国循环经济协会标准(第一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15年7月13日至7月20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必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必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签名。协会将按有关规定对其身份予以保护。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一律不予受理。异议材料请寄送至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科技标准部(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2号院2号楼3层,邮编10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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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循环经济协会
2015年7月13日